烟台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为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水平,使学生会的工作更科学化、制度化、完善化;同时,为使院学生会工作更有章可依,有条不紊的开展,依据《烟台大学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及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 . 成员要求
明确学生会性质及宗旨: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切实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
在生活及工作中要逐步培养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的为广大同学服务。
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不影响学习的基础上,形成以工作带动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的良性循环。
成员要人格高尚,诚实守纪,不食言于人,在同学之间树立自己良好的威信。
做事要有一定的计划,近期要有小计划,远期要有大计划,做有远见的人。
作为学生会成员,要文明礼貌,服饰整洁,仪表大方,言语得体,并在生活各方面树立模范形象,对有损学生会形象者,有主席团决定处分。
作为学生会成员,要大公无私,必要时要舍弃个人利益,顾全大局。
学生会成员要逐步培养自己良好的心理素质,作到成不骄,败不馁,宠不喜,辱不惊。
具有远大理想、为全体同学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理解、熟悉学校及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模范遵守。
二 . 工作要求
学生会成员必须对工作尽职尽责,发扬“团结、创新、高效、律己”的精神,认真踏实工作。工作中要严肃,生活中要活泼。
广泛征求同学们对我院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采纳其中的优秀建议。
工作当中切忌武断,要广泛听取意见,果断行事。
工作前要有计划安排,工作中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各部在工作中明确分工,密切合作。
及时进行思想总结,并从中获取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开拓,勇于创新,丰富院学生会的工作内容。
三 . 学生会自律条例
服从领导、老师的工作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工作条例。
遵守各例会制度,会上要积极发言,认真总结,吸取经验。
严格按值班制度的规定值班,值班工作有差错者,部长会议给予点名批评并记录在案。
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按请假制度请假者,视为缺勤。
各种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的有关规定,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举行的各种活动,各种例会以及值班活动中,缺勤两次,迟到四次者,劝其退出学生会。
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皆需在学生会全体例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工作未经上报审批,擅作主张,对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者,劝其退出学生会。
学生会成员必须每学期至少写一次思想总结,由主席团签署意见并交秘书出备案,接受考察
对学生会成员实行全面考核制,成绩优秀者,予以表扬,作到奖罚分明。
四 . 学生会人员考评制度
1. 将学生会干部总评分为优、良、中、差四种,从组织纪律、工作成果、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四方面入手,结果作为学期工作鉴定标准。
2.考核内容:
组织纪律
依据其违犯《学生会纪律条例》,是否违犯《学生会章程》,进行具体考评
工作效果
各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自律部负责监督检查,结果作为考评依据。
思想道德
各部成员按时上交工作总结及思想汇报,由主席团评议。并广泛征求各成员意见,以评定其思想道德是否达总评要求。
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标准,凡期末有一门不及格者不得评优秀,工作有突出成绩者可予以考虑。
烟台大学计算机学院学生会
二零零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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