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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实习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2:08点击:

      实习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生产实际知识和技能、巩固和应用理论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专业实习的管理,使其逐步趋于规范化、正规化,根据《烟台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一、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选择实习地点。选择实习地点应注意:
    (1)专业基本对口,能满足本专业实习的要求;
    (2)选择生产(经营)正常、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的企业、公司。
     (3) 原则上在市内安排,相对稳定,节约开支、适当集中、便于管理。
  2、实习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学生按班划分为一个小组,每小组配备一名带队教师。
  3、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工作。实习前向学生进行集体动员,讲明实习目的要求,宣布纪律组织学生讨论实习方案,学习《实习生守则》等。
  4、有关专业应按本专业要求,制订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经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审核后,于实习前发给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实习前两星期左右去实习单位了解和落实有关情况,拟订具体实习进度计划,为学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2、实习期间,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好各种实习活动,引导学生深入实际,虚心向工人师傅、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布置一定的思考或作业,并及时检查和督促。
  3、指导教师应根据该实习单位的具体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在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4、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重视劳动教育与专业技能的培养、提高。
  5、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时,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和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应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院报告。
  6、带队教师应定期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争取现场专业技术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7、带队教师在实习开始时,应统一将学生的校外实习鉴定表交实习单位,并在实习期间协助实习单位填好学生校外实习鉴定表,实习结束时统一收回系里,并装入学生档案。
  8、实习结束时要认真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指导教师的总结应一并在实习结束一周内报学院。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在实习中,学生应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地完成实习任务,注意深入实际,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并结合自己的体会做好实习总结。
   2、实习期间要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条件的可安排文体活动,还可以适当搞一些社会调查,进一步增长社会实际知识。

3、尊重工人师傅的和指导教师,自觉接受他们的指导。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密切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4、实习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
    (1)学生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先交请假条,说明理由,并附有关证明。请假半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否则按旷课论处。
    (2)学生实习期间,不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外宿。
    (3)要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操作规程,注意安全。对违犯安全规程的要提出批评,严重者,要给予相应处分。
    (4)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
    (5)实习期间要站在处处维护学校形象、事事展示新时期大学生风采的高度,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四、经费与实习时间
  1、经费:专业实习的经费款额由学院按实际情况支付。

2、时间安排:依据本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实习周数,具体实施时间根据本专业教学特点与总体要求安排,但有关实习时间和内容,不得减少,同时要注重实效。
五、专业实习的考核和总结
  1、考核
  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评定。
  优: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总结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发分析,并有某些独到见解;实习无违纪行为。
   良: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总结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全面的概括;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总结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基本概括;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但不够圆满,能完成实习总结,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有违纪行为,经教育能够改正。

不及格:未达到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总结马马虎虎或有明显错误,实习中有违纪现象,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一半以上,旷课累计在一周以上者。实习成绩不合格者,毕业时只发给结业证书。

对实习中无故旷课1020小时者,成绩降一个等级,无故旷课2130小时者,成绩降两个等级,实习不及格者不准补考,必须重修(因故请假者除外)。
  2、总结

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对实习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并撰写总结报告,开学后一周内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六、本细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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