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学院制度文件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小组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1:54点击:

为使我院的教学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效,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检查小组的组织形式

第一条 检查小组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教学检查小组的成员应由课程群负责人或骨干教师组成,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小组成员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

第四条 关心学院发展,乐于奉献,尽职尽责。

第五条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第六条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教学效果良好,治学严谨,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动态。

第七条 熟悉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高校教龄5年以上。

第八条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工作需要。

第三章 小组成员的选聘

第九条 小组成员由各系推荐或个人申请,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由院长聘任。

第十条 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两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章 小组成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的法规、文件及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时了解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

第十二条 对全院的课程尤其优质课程、新开课程及教学效果评价有争议的课程,进行随机或针对性听课。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并及时提交。

第十三条 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及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价,并对反馈信息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与督促。

第十四条 对试卷进行检查与评价,并对反馈信息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与督促。

第十五条 巡视检查日常教学秩序,重点检查学期初和“节日长假”前后的教学秩序,巡视检查学院的各种考试,并填写巡视记录表。

第十六条 协助学院做好教学评价的自评工作。

第十七条 对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全院大会上进行通报。

第五章 小组成员的待遇

第十八条 参加有关教学工作的会议,阅读相关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实行工作津贴制,各类教学检查工作折算成学时数,按学时每学期一次性计发津贴。

第二十条 每一任期开展一次评优活动,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为学院教学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3年12月20日

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政编码:264005 电话: 0535-6902601

E-mail: jsjb@y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