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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关于课程群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1:54点击:

为了全面提高课程群建设水平、形成课程群建设的团队优势、冲击省和国家级系列精品课、教学成果奖和优秀教学团队,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置基本原则

以专业核心课、骨干课为主,其它课程为辅,使我院大部分教师都有课程群归属。

二、设置目的

1. 便于教学计划的安排;

2. 便于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讨论和修订;

3. 便于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衔接、融合;

4. 便于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相互借鉴,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讨论;

5. 便于实现试题库的建立,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6. 便于校、省、国家级系列精品课程群的建设和培育;

7. 便于校、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

8. 便于校、省、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和培育;

三、建设目标

经过3年的建设,课程群要基本成型,能够实现以下目标。

1.      原有省级精品课的课程群成功申请到省级系列精品课;申报和冲击国家级系列精品课;

2.      原有校级精品课的课程群成功申请到校级系列精品课;申报和冲击省级系列精品课;

3.      无精品课的课程群成功申请到校级系列精品课;

三、课程群的扶持政策

1. 给予每个课程群每年一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由课程群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教学资料购置、课程群网站建设、教学研究论文版面费、教材的编写和教辅材料的编写等。

2. 课程群负责人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会议上述职,每学年考核一次。根据课程群活动情况和建设情况,给课程群负责人发放五百至一千五百元的业绩奖励。考核内容与办法见第四部分。

3. 成功申请到国家级系列精品课,另外给予课程群一万元奖励;成功申请到省级系列精品课,另外给予课程群六千元奖励;成功申请到校级系列精品课,另外给予课程群四千元奖励。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奖励,若获奖升级,则以补差的形式补发奖励。该项奖励由课程群负责人根据成员的贡献大小在课程群成员之间分配。

4. 成功申请到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获奖等级讨论奖励额度。申请到省(厅)级教学成果奖,另外给予课程群奖励额度为:一等奖,七千元;二等奖,五千元;三等奖,三千元;申请到校级教学成果奖,另外给予课程群奖励额度为:一等奖,二千元。同一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奖励,若获奖升级,则以补差的形式补发奖励。该项奖励由课程群负责人根据成员的贡献大小在课程群成员之间分配。

5. 主编出版教材,另外奖励一千元/部,以正式出版为时限。省级以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另外奖励五百元/篇;省级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另外奖励一千元/篇。

四、考核内容与办法

课程群的考核办法参照以下内容进行。

1.      基本要求:课程群每学年的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90分钟,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和到会人员亲笔签名,否则无效。

2.      高级要求:课程群每学年至少完成以下各项中的两项或某一项的两倍(教材、精品课和成果按双倍计)。

(1)    出版一部主编的教材;

(2)    发表一篇第一作者的教改论文;

(3)    获得一项校级以上精品课立项;

(4)    获得一项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5)    建设一门课程网站(只计第一年)

五、以上规定只适用于我院一线在岗教职工,所有成果都必须以烟台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我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

六、以上规定自2014年1月起执行,此前实施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七、以上内容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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