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学生竞赛

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0:08点击: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省教育厅主办,山东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全国总决赛候选项目的培训等工作。大赛网址:http://cy.sdu.edu.cn:8081/index.html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 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包括以下 4 种类型:

(一)  “互联网+” 传统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 (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  “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  “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  “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曾在其它竞赛中获奖或已获得过风险投资的项目也可以参加申报。

四、参赛团队和条件

(一)  参赛团队。参赛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参加比赛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作为在校生参加比赛)。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团队不少于 3 人,且团队成员均需满足参赛对象条件。允许、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跨学生类型(即本专科、研究生混合组队)组建团队。

(二)  参赛条件。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 当年 5 1 日。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 当年 5 1 日前已注册。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各高校校级初赛前):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cy.ncss.org.cn)或大赛移动客户端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各高校校级初赛前。

(二)校级初赛(2015 8 20 日前):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名额,以各高校 8 16 24 时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正式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推荐(具体分学校推荐名额 8 18 日正式通知)。各高校务必于 8 20 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完成省赛项目的推荐工作。

(三)省级大赛(9 10 日前):省级大赛分海选和决赛两轮进行。

第一轮:海选:

将全省划分为不同海选片区,分片区按一定比例进行海选。每个海选片区按一定比例推荐出参加决赛项目, 并由各海选片区评委按一定比例分为 ABC 三类(具体片区划分及各类项目推荐数量另行通知)。海选方式为: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 并对项目团队前 3 位成员现场答辩10 分钟。各海选片区共推荐参加决赛项目 200 项,其中 A 类项目 30项(创意组 10 项,实践组 20 项),B 类项目 60 项(创意组 20项,实践组 40 项),C 类项目 110 项(创意组 40 项,实践组 70项)。 A 类项目直接进入金奖银奖决赛, B 类项目进入决赛复活赛。

第二轮:决赛:

1. 复活赛:对 60 B 类项目进行复活赛。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前 3 位成员现场答辩 10 分钟,遴选出 30 个项目(创意组 10 项,实践组20 项)进入金奖银奖决赛。

2. 金奖银奖决赛: 评审专家组通过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 (1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5 分钟),将 60 个进入现场决赛的项目划分为金奖和银奖, 其中金奖数量与教育部分配我省的全国总决赛项目名额一致,其余项目为银奖。

3. 冠亚季军决赛: 获得金奖的项目团队通过与投资人面谈、现场创业项目展示 (5 分钟) 及答辩 (5 分钟)、 项目互换互评 (20分钟)三个环节的竞赛,争夺冠亚季军。大赛组委会推荐获得金奖的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 并根据我省项目实际情况, 请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六、奖励设置

省级大赛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奖励等级。金奖和银奖共60 项,其中金奖数量与教育部分配我省的全国总决赛项目名额一致;设铜奖 140 项。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另外金奖项目每项奖励 6 万元。

设置省赛优秀组织奖, 按照高校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奖励 10 名,颁发奖牌。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得金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获奖证书。对参加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再次进行奖励, 其中全国金奖每项奖励 10 万元,全国银奖每项奖励 5 万元。

七、材料报送
(一)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佐证材料包括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相关材料。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PDF文件, 大小不超过 30MB。 材料上传工作务必于 8 20 号前完成,8 20 号后将关闭系统,进入省赛环节。

(二)一分钟展示视频。学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需提供一分钟展示视频(未推荐项目无需提供),要求视频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 MP4 格式, 大小不超过 50MB。 每个项目视频命名为 “项目组别+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学校名称.mp4” (例如:创意组+新业态+智能快递+山东大学.mp4)。学校将本校所有项目视频进行压缩,以学校名称命名(例如:山东大学.rar)后,于 8 20日前发送至“山东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专用邮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深刻认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重要意义,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抓手与实践平台,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学生、就业、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门组织机构, 统筹做好校赛和省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做好宣传指导。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全员动员、强化指导,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开展“互联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推动学生跨专业组队、跨界学习。引导学生关注社会需求,指导参赛团队将创新创意转化为实际项目和创业成果, 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九、参赛报名

   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由我校机电学院承办,每年的5月份报名,6月底比赛,没有报名费用。对大赛感兴趣的、有志于创业的学生请将团队基本情况、参赛题目,参赛组别等报送张景辉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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