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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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4:41点击:

各班级:

根据烟台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本、专科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烟台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烟大校发[2014]45号)、《烟台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烟台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烟台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条例》、《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说明

(一)奖助学金项目

国家奖学金(8000元,共3名)、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共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共54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共11名)、国家助学金(4000/3000/2000元,共257名)、绿叶制药优秀奖学金(4000元,共3名)、奖学金(2000,共2、千锋奖学金(2000,共10杰瑞奖学金(2000元,共10、杰瑞科技创新奖学金(2000元,3)、金龙励志奖学金(2000元,共10名)、优秀学生奖(1000元,共196名)、优秀学生干部奖(500元,共45名)、学习进步奖(200元)。

(二)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按照上级分配给学院和本年度学院校友捐赠的各类奖学金数额及名额,按照各项奖助学金评选要求,参照我院往年分配惯例和学生实际情况,在“专业人数为基础,全院比例相统一,专业班级有平衡”原则下,特将2016-2017学年奖学金和2016-2017年国家助学金分配如《计控学院2017奖助学金分配表》(附件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由大四、大三优秀学生通过答辩产生。其他奖学金按照奖金额度由高到低,对应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

二、评奖要点

国家奖学金(3名)、省政府奖学金(1名):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补考现象、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0%、公开答辩。

国家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一同答辩,参加答辩人选由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择优圈定,根据答辩、投票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54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1名):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补考现象、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其中一项30%,另一项前50%(特困其中一项50%,另一项不作要求)。

参评范围为2016-2017学年认定的大二及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件2。大四年级综合测评居前的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居后的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得与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兼得。

国家助学金(257名):34000/23000/12000元(档次不与困难等级挂钩,只作参考),大一只给特困生2档(3000元),其他年级每专业分配名额,3档人数必须和1档人数相同。

困难生中,按照困难等级优先,成绩次之的原则确定人选。先特殊困难,再困难,最后一般困难。同一个困难等级,再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底确定人选,参评范围为2017-2018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件3

绿叶制药优秀奖学金(3名):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补考现象,不得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馨德奖学金(2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补考现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位居前1/3,不得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千锋奖学金10无不及格、补考现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位居前1/3,不得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杰瑞奖学金(10无不及格、补考现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位居前1/3,不得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杰瑞科技创新奖学金(3):无不及格、补考现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位居前1/3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不得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金龙励志奖学金(10名):无不及格、无补考现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三分之一,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十名。

烟台芝罘区校友励志奖学金、烟台开发区校友励志奖学金(各1名):体测良好及以上,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位居前三分之一,无不及格、补考现象,不得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注:2016-2017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优秀学生奖(196名):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补考现象、学年学习成绩专业前1/3,不得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优秀学生干部奖(35名):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的学生干部、学年学习成绩班级前1/2

每班按分配名额从2016-2017学年分团委学生会副部及以上、蓝翼志愿者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以上、学生心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及以上、各院团委直属队队长、班干部(不含舍长)中民主评选,与其他奖学金可兼得。

学习进步奖:体测良好及以上、大三、大四学生学年学习成绩班级排名比上一学年提高10名以上。

圣凯奖学金:体测良好及以上,可兼得。学院推荐个人申请,全校统一答辩。

绿叶制药创新奖学金: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无补考现象,可兼得。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金佳园科技奖学金:体测良好及以上,无不及格、无补考现象,可兼得。符合条件学生自愿报名,由金佳园公司组织答辩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三、评奖要求

(一)其他说明

1.所有奖学金获得者都得是学年内所修课程(包括任选课)成绩合格者。

2.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方法以《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条例》相关规定为准。其他非有特殊评选要求的奖学金评定以学年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按规定百分比入围,再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底评选。排名靠前者得高额奖学金,靠后者得低额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的班内民主评选,可有班级投票、班级评审委员会评选等方式。

4.本次评选中除国家助学金之外所涉及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为2016-2017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附件2

5.奖学金的目的为奖励先进鼓励后进,在条件许可下应尽可能多的让更多同学获得奖学金。对于各班报送的获奖或受助学生,经学院审核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评审标准的,将取消其名额,不再允许更换人选。

6.按照有关规定,奖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卡中。杜绝截留、挪用及重新收回二次分配,杜绝让受助或获奖学生进行带有强制性质的捐助,自愿捐助的各班应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二)评选时间、上报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应于1013日前完成评选。获奖同学应如实填写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专业应安排专人汇总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建议公示名单,将电子版于1013日前发送至6902603@163.com邮箱。以上各表格见附件4


2.国家助学金应于1013日前完成评选。受助同学应如实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各专业应安排专人汇总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附件三)(不能修改格式和文件类型)、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公示,将电子版于1013日前发送至6902603@163.com邮箱。以上各表格见附件4


3.有意参评金佳园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13日前将填写并打印好的“金佳园科技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学工组,电子版6902603@163.com邮箱;参评圣凯奖学金和绿叶制药创新奖学金的同学请自行填写打印“圣凯奖学金申请表”、“圣凯奖学金申请者情况说明”“绿叶制药创新奖学金申请表”、“绿叶制药创新奖学金申请者情况说明”,于10月13日前交学工组,电子版6902603@163.com邮箱,以上各表格见附件5


4.绿叶制药优秀奖学金、馨德奖学金、杰瑞奖学金、杰瑞科技创新奖学金、千锋奖学金、烟台开发区校友励志奖学金、烟台芝罘区校友励志奖学金、金龙励志奖学金、自动化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进步奖应于1023日前完成评选。获奖同学应如实填写对应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各班级应安排专人汇总本班级的奖学金评定结果,然后安排专人在专业内汇总,将电子版于1023日前发送至6902603@163.com邮箱。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获得者还应填写奖学金公示名单,专业汇总后将电子版于1023日前发送至6902603@163.com邮箱,以上各表格见附件5。获得以上奖学金的同学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对应申请表,打印好后足额(人数以及一式几份)以班级为单位10月23日交学工组。


5.奖学金评定结果包含所获得的各类社会捐赠奖学金,自性补充名字切勿遗漏。格式统一用WORD文档编辑,宋体,五号字;各姓名之间空两个英文字符,姓名为两个字的,两字之间空两个英文字符;页面设置为:上2.54cm,1.95cm,左2.88cm,右2.88cm


6.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所有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生的农行卡号(附件6将电子版于1023日前发送至6902603@163.com邮箱。

四、其他

(一)2016-2017学年学校纪律处分学生不能参加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学生名单。

(二)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有权调整名额、奖项等相关事宜。

(三)不明事项请咨询6903100,科技馆4104办公室。

附件1 计控学院2017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表.xls

附件2 2016-2017学年计控学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统计表(终版).xls

附件3 2017-2018学年计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 国家 省政府励志及助学金各类表格.rar

附件5 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各类表格.rar

附件6 各类奖学金及助学金获奖学生农行卡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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