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是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以下简称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上轮审核评估的延续、改进与升级。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依据被评估对象自身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来评价被评估对象人才培养目标与效果的实现情况。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或水平评估。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审核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目的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为什么要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统筹谋划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引导高校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抓实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紧迫任务。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法》法定任务,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40年实践证明,评估对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审核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制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需要的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诊断改进机制,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长效化的紧迫任务。
三是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内在需要。上轮审核评估在引导高校“强内涵、促特色”方面作用明显,评估理念标准已在高教战线形成广泛共识,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品牌,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但还存在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力度不够、评估分类不明确、评估结果刚性不强、评估整改乏力等不足,迫切需要在传承经验的基础上,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四是顺应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评估是国际高等教育领域保障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机制,本科评估已成为全球大多数国家与国际组织治理高等教育的通用手段。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运用评估改善高校教育教学,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普遍建立起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专业质量认证、院校评估、教学评价、科研评估等质量评估工作。新一轮审核评估针对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的质量保障需要,体现了国际高等教育评估的共性趋向,有利于内部质量保障与外部质量保障的有机统一,相融互促。
4.新一轮审核评估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二是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是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5.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
一是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学校。
二是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是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
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是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是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是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6.“两类四种”评估分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采取柔性分类方法,设计了“两类四种”评估方案。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我校选择是“第二类第二种”。
7.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四种”第一类设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审核重点38个;第二类设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7个、审核重点78个。具体特点如下。
一是分层分类设计指标体系。第一类审核评估少而精,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量大面广,细分三种,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
二是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是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促发展,既体现国家意志,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四是监督高校办学“红线”问题。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审核评估。
8.审核评估的“五个度”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对学校教学工作“五个度”进行审核。
一是学校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二是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
三是教师和教学资源的保障度;
四是教学和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
五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9.新一轮审核评估倡导“质量共同体”理念的初衷和用意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宗旨是“对国家负责、为学校服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既保证对国家负责,守好底线,又体现为学校服务,旨在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从本质上看,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要给高校评出“优良中差”、划分等级,而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专家对学校进行“会诊”,当好“医生”和“教练”,发现学校真正的闪光点和存在的问题,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新一轮审核评估倡导“质量共同体”理念,强调为高校服务而非“猫鼠游戏”,参评高校、评估专家、评估机构形成一个质量共同体,围绕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同题共答,共同研究推进,这就要求学校以“平常心、正常态”看待评估,变“要我评”为“我要评”,坚持问题导向,直面自身短板,深挖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形成高质量“问题清单”。学校可就自评和他评中提出的问题与评估专家互动、研讨,共商持续改进提升之策。
10.新一轮审核评估中的“1+3+3”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体多维的视角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了以《自评报告》为主体,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份过程性报告和《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3份结果性报告为两翼的“1+3+3”多维立体评价体系。